4月1日,記者從自治區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了解到,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保障醫療物資、鮮活農產品、重點生產生活物資、農業生產資料、能源物資、郵政快遞等各類重點物資運輸,自治區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要求從嚴落實貨運車輛和人員防控措施,建立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制度,科學精準分類實施入寧貨運車輛管控,統籌做好道路貨運疫情防控和重點物資運輸保障工作。
指揮部要求,各地要落實屬地責任,督促轄區道路貨運企業、物流園區等經營單位嚴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加強對司乘、裝卸、服務管理等人員健康管理,做到健康狀況和行程信息每日篩查,適時加密核酸檢測頻次。要盡可能避免安排人員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執行運輸任務。自治區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將制定自治區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管理制度,制發自治區貨運車輛《通行證》。對于確需往返外省區涉疫地區的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可根據實際需要,由企業所在地縣級疫情工作領導機構向自治區或五市及寧東疫情工作領導機構統一申領貨運車輛《通行證》。
指揮部明確,各地入寧通道公路檢疫站點要嚴格落實自治區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對所有外省來寧的貨運車輛,逐人逐車查驗司乘人員體溫、健康碼、行程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結合風險區域、“兩碼一證明”、持有《通行證》等情況,科學精準分級分類實施管控。(記者 周一青)